掛名股東能享有股東權利嗎
發布時間:
2023-05-11

  掛名股東不能享有股東權利,因為他們沒有實際出資。掛名股東應當承擔外部責任。隱名股東未全額出資的,應當補足。股東之間的法律關系可以通過持股協議來證明。掛名股東能享有股東權利嗎?


  一.股東能享有股東權利嗎


  1.掛名股東不能享有股東權利,因為他們沒有實際出資。掛名股東應當承擔外部責任。隱名股東未全額出資的,應當補足。股東之間的法律關系可以通過持股協議來證明。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投資者與名義投資者簽訂合同,約定實際投資者出資,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投資者為名義股東,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對合同效力有爭議的,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投資者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所有權發生爭議,實際投資者以實際履行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名義股東應當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公司登記機關以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為由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實際出資人要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記錄在股東名冊中.人民法院不支持在公司章程中記載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


  二.掛名股東是否應對外承擔責任


  1.股東包括兩個要素:形式要素是指公司章程中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工商登記材料或者股東名冊中的股東身份,本質要素是指實際出資。在公司設立或者股權轉讓過程中,雖然有股東的法定形式要求,但其名下的出資實際上是他人所有的股東,被稱為“掛名股東”,又稱名義股東.人頭股東。


  2.掛名股東的原因有很多,常見的有兩種,一種是實際投資者不方便站出來。此時,為了享受或避免國家對公司待遇的法律和政策,如避免對主要資格的限制(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能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避免對特殊領域(如會計師事務所)的限制.律師事務所不能設立公司)。另一種是實際投資者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如為了逃避相應的投資責任,掛名股東被欺騙.強迫而產生。新聞中提到的女孩是后者。她被騙在相關文件上簽字。事實上,她沒有出資。她只有形式要求,即股東。


  3.中國法律并沒有明確否認著名股東的合法性。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是有限責任。相比之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較強的人合性,這對公司股東的認定尤為重要。


  4.股東主要有三個法律特征:


  (1)投資主體不一致。理論上,股東不僅是投資的形式主體,也是投資的實質主體。但就股東而言,兩者不是同一主體,股東只是投資的形式主體,而實際投資人才是投資的實質主體,導致投資主體的不一致性。


  (2)責任承擔有限。有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其一部分或一定數額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責任的有限性體現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無論名股東是否被認定為責任人,在承擔公司責任時只承擔有限責任。


  (3)權利義務不確定。公司股東有財產收益,參與公司決策.維護公司利益等相關權利義務,但由于掛名股東只具備成為股東的形式要求,而不實際投資,是否應享有真正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在一定程度上不清楚。


  無論公司法人是否掛名,當公司資不抵債時,都需要承擔責任,以保護與公司等企業事業單位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的財產權益。對于公司的注冊股東。只需在自己認購的資本范圍內承擔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