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引發的輿情糾紛怎么辦?
發布時間:
2023-05-31

  處理拆遷引發的輿情糾紛,可以通過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起訴等方式來解決。但對于已經引起輿情的糾紛,通常協商方式難以達成有效解決。因此,糾紛當事人應當在糾紛發生后采取合法措施,收集與拆遷糾紛相關、有利于自己的證據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遇到拆遷引發的輿情糾紛,應該怎么辦呢?


  一、如何妥善處理因拆遷引起的輿論紛爭?


  針對拆遷引發的輿情糾紛,可采用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提起訴訟等方式來處理糾紛。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指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滿意時,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向規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會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行政復議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可以超越特定地域的限制。例如,如果不滿意某省級國土資源廳的行為,可以向國土資源部提出復議。如果在處理案件時擔心某地方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應該選擇這種救濟途徑。


  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或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持異議,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通過司法程序進行審理,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或裁定的一種訴訟方式。


  民事訴訟


  在征地爭議中,多數的訴訟是行政訴訟,盡管民事訴訟很少,但作為在拆遷過程中會出現的民事訴訟。然而,并不是所有糾紛都要走行政訴訟的程序。例如,在考慮非法侵占土地的行為時,我們可以從民事角度起訴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此外,如果在簽訂征地補償協議的過程中存在脅迫等手段,我們也可以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起訴撤銷該協議。總之,辦理此類案件需要開動腦筋,不能一味地專注于行政訴訟。如果民事訴訟更有利于我們,就應該嘗試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在征地爭議中,經常發生的民事糾紛包括:征地補償協議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和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協調裁決


  征地補償裁決也稱為征地補償協調與裁決。該制度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協調對補償標準存在爭議的問題。如果無法協調,那么就由批準征用土地的政府做出裁決。這個制度的推行旨在減少和解決征地糾紛。機制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協調,二是裁決。前置條件是必須經過協調,否則不能進行裁決。


  聽證制度


  征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糾紛中,主管部門在擬定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以及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組織聽證活動。該制度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障其陳述、質證和申辯的權利。


  二、是什么原因導致了征地拆遷糾紛的發生?


  導致征地拆遷糾紛的原因包括媒體輿論引導行為失當,不斷渲染征地拆遷問題的嚴重性等。此外,還存在以下因素:


  1、征收涉及到個人利益,有些被征收人對征收的看法不正確,因此存在普遍的違法違規現象。


  2、針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處。


  3、無土流失農民缺乏適當的社會保障,可能會對社會穩定造成潛在的威脅。


  4、綜合協調和齊抓共管的力度尚未達到足夠的程度。


  5、執行司法強制拆除可能會面臨困難。


  6、當事人對于尋求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意識不足。


  7、房屋征收工作存在一些問題,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導致拆遷糾紛發生的原因很多。如果媒體輿論引導不當,可能會擴大征地拆遷糾紛的影響。一旦拆遷糾紛引起公眾情緒,處理難度就會增加。因此,無論是拆遷方還是被拆遷方,在糾紛發生后,最好及時選擇合適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