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險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
發布時間:
2023-05-24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為了避免未來的某些損耗或者傷害而購買保險產品,以便在傷害到來時獲得一定的補償,建工險是其中之一。那么,建工險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

  一、建工險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

  若甲乙雙方是續簽的施工合同,則建工險最多可以延期2個月,具體的延期時間要以保險公司的規定為準。用戶可攜帶延期合同、個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前往該保險公司的營業網點柜臺或撥打客服熱線,辦理建工險延期的批單,并繳納相關的延期保險費即可完成延期。

  相關法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八條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二、工程保險責任

  1、自然事件

  建筑工程保險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2、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保險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爆炸、飛機墜毀或物體墜落等。

  3、人為風險

  建筑工程保險承保的人為風險有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

  4、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

  第三者責任部分的保險責任是指在保險期間因建筑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鄰近地區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事先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

  以上就是關于“建工險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的相關法律規定所進行的解答,可知建筑工程保險單也是有一定的限期的,而這限期是有投保主體的需求來決定的。相信大家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