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時,擔保人必須檢查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債務人違約的,擔保人應當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擔保人可以為自己的利益與債務人簽訂反擔保合同,那么丈夫是否擔保被起訴妻子名下的資產會受到影響呢?
丈夫擔保被起訴妻子名下的資產會受到影響嗎?
受影響。
1、丈夫在婚姻期間向他人擔保,以夫妻共同財產承擔責任。
2、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據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除法律特殊情況外,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也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3、債權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主張債務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一方可以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
4、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自己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約定的,以夫妻所有的財產清償。
5、本質上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自然應當共同償還;本質上不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即個人債務,只要夫妻一方不能證明有法律例外,也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債務保證人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擔保責任。
債務到清償期時,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者擔保人償還債務。
當擔保是一般擔保時,擔保人有權提前起訴抗辯,即債權人在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或者未能執行擔保物權之前,拒絕債權人要求償還的權利。連帶擔保人沒有這種權利。
擔保人責任撤銷:
同一債權既有擔保又有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后忽視行使擔保物權,導致擔保物價值減少、損壞或者損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擔保,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擔保責任。
如何確定夫妻共同債務?
以下債務應為夫妻共同債務:
1、以夫妻名義共同借款,無論是用于一方個人使用,還是用于雙方共同使用,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以夫妻一方個人名義借款,但貸款確實用于共同生活或經營,只要對方承認或債權人能夠證明,就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關系惡化雖然分居,但一方履行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義務所承擔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4、因合法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債務,無論是夫妻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5、因非法經營或者禁止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債務,由夫妻共同參與經營,或者夫妻一方明知但不反對的,也應當確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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