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其他地方的勞動仲裁怎么辦?
發布時間:
2023-04-17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勞動仲裁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因此,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不同地方的,應當向不同地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公司在其他地方的勞動仲裁怎么辦?

  一、公司在外地勞動仲裁怎么辦?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勞動仲裁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不同地方的,應當向不同地方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機關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管轄。

  二、如何寫勞動仲裁申請書

  仲裁申請是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解決勞動爭議的書面憑證,是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受理和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仲裁申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申請人的姓名、職業、地址、工作單位和身份證號碼;被告人的姓名、地址為用人單位的,應當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注意北京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的案件,注明企業的性質,如合資企業或者外商獨資企業。

  2、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原因。這是該文件的關鍵部分。首先,應逐一列出對方的法律責任,如拖欠工資、加班費等。其次,明確請求部分的事實和原因,主要說明入職時間、工資支付、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和爭議過程,注重當事人權益糾紛的具體內容和重點,明確被訴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最后,根據事實明確法律依據,根據法律規定區分是非,明確責任,論證要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

  3、申請人本人簽字或蓋章,寫明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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