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2-28

  股票質押程序是指申請人攜帶申請人簽署或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和質權合同進行質權設立登記。股權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股權。股票質押程序是什么?

  一、股票質押程序是什么?

  1、股權質押程序是指申請人攜帶申請人簽署或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和質權合同進行質權設立登記。股權質押期間未經質權人同意的,出質人不得轉讓股權。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水果,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水果應當先抵消收取水果的費用。

  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作權等知識產權中可以轉讓的財產權;

  (六)現有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

  二、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有哪些?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回購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回購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1、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照約定將標的證券質押給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2、回購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照約定返還資金、終止目標證券及相應水果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回購申報、提前回購申報和延期回購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回購和延期回購的條件,以及上述情況下回購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回購后的累計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3、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照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4、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果實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5、違約處置申報是指在約定情況下需要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規定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6、終止回購申報是指融出方在不再進行回購交易時,按照約定終止標的證券及相應的水果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由此可見,無論是公司還是個人,只要符合證券公司的資質標準,都可以申請股票質押回購。這種方式的優點是個人不需要親自去銀行申請貸款,只需要通過證券公司經營,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只是申請這類業務需要更多的信息,投資者需要耐心準備,可以提供原件盡可能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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