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要求?
發布時間:
2023-01-17

  必須遵守辦案機關和看守所會見的規定。此外,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或其他人不得見面,犯罪嫌疑人不得見面。.被告人轉遞信件.金錢或其它禁止物品;只有符合條件才能看到成功。在律師會見階段有什么要求要遵守?


  一.在律師會見階段需要遵守哪些要求?


  遵守辦案機關和看守所有關會議的規定;


  不得攜帶犯罪嫌疑人.參加會議的被告家屬或其他人員;


  3.律師可以告知被起訴人家屬的現狀,傳達親友的關心,但不能作為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者為犯罪嫌疑人親友供述的非法活動的中介;


  不得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轉遞信件.金錢和其它看守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通訊工具交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使用;


  沒有辦案機關.看守所和在押嫌疑人.在被告同意的情況下,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錄音。.錄像.拍照;


  6.談話的內容不應超過律師有權了解的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有權獲得的法律幫助。律師不能向被起訴人透露與案件相關的其他情況;


  律師不得受到威脅.引誘.欺騙被追訴人違反事實的事實.改變陳述;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聘請翻譯人員的,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律師對自己所知的案件有保密的義務,不要向被追訴人透露自己不應該知道的案件材料。


  二.家屬在刑事拘留期間能否見到被拘留人?


  從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決前期間,家屬無法見面。根據法律規定,在此期間,只有家屬(直系親屬)委托的律師才能見面。如果家屬想及時了解家屬涉嫌犯罪的具體情況和在看守所的生活狀況,委托律師可以解決上述問題,并盡快委托律師有效維護家屬的合法權益。


  三.律師見面需要持有哪些證件?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攜帶下列證件.文件: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專用證明;


  律師本人律師執業證書;


  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如案件涉及國家秘密,還應持有偵查機關《批準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


  如需翻譯人員參加會議,還應持有偵查機關允許翻譯人員參加會議的證明。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也需要遵守要求。只有律師可以自己見面,需要在見面前提交相關文件。只有確定是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才能成功見面。因此,我們可以在處理時咨詢更多。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及的案件與國家有關,我們需要得到調查機關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