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規定,債權人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申請股權凍結,對公司不利。那么,公司凍結后能解散嗎?
一、股份凍結后公司能否解散?
公司股權凍結后,公司解散的,不影響公司解散,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組清償債務。
二、有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ǘ┕蓶|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ㄋ模┮婪ǖ蹁N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解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前款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存在嚴重困難,股東利益將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其他方式無法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的,應當自解散原因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設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未設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我們可以了解到,公司股權凍結一般不會影響公司的解決。公司結算應符合一定條件,需要經過相關程序。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有疑問,可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