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后公司解散怎么執行?
發布時間:
2022-12-29

  我們知道公司的成立需要經過一個過程經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勞動糾紛,這樣就可以申請仲裁,勞動仲裁后公司解散怎么執行?


  一、勞動仲裁后公司解散怎么執行?


  首先,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期間發現公司有解散傾向,可以先申請財產保全,以確保勝訴后能夠參與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公司解散需要經過清算程序。如果公司未處理您的勞動債權債務,您與公司的勞動仲裁仍在繼續,公司投資者或股東有責任繼續作為共同當事人執行仲裁結果。


  二、勞動仲裁后公司注銷的依據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八條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關閉,不能承擔有關責任的,依法以投資者、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為共同當事人。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司財產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所欠稅款、公司債務后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給股東。清算期間,公司存在,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不得按前款規定分配給股東。


  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依法清算,騙取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因此,公司股東未按照公司法規定清算,明知債務未清算,注銷公司的,應當承擔責任。


  通過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公司可以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申請財產保全。公司解算時,必須經過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有疑問,可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