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員工不去能得到經濟補償嗎
發布時間:
2022-12-07

  公司搬遷,員工不去,如果在城市搬遷,就不需要賠償。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繼續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正式工人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搬遷員工不去能得到經濟補償嗎?


  一.公司遷址員工不去是否能獲得經濟補償


  1.公司搬遷,員工不去,如果在本市搬遷,不需要賠償。勞動者未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繼續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正式工人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最高經濟補償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薪,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者獲得經濟補償的情況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的,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職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勞動合同訂立時基于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在法定整改期間瀕臨破產或者生產經營條件有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2.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用人單位以暴力為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法律.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論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要符合有關規定,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在某些情況下,雖然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但由于單位違法行為,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有其他問題,你可以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者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