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受理審查是怎樣的?
發布時間:
2023-03-26

  企業從繁榮走向破產有時不需要很長時間。此時,應向有關部門申請破產,盡量減少損失。人民法院將在破產受理前進行破產審查。什么是破產受理審查?


  破產受理審查是怎樣的?


  破產申請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性審查


  1.正式審查。正式審查的目的是確定破產申請是否具有法律規定的申請形式。其內容主要包括:


  (1)申請人是否具有破產申請資格,即是否為破產法第七條規定的債權人、債務人或清算責任人;


  (2)債務人是否為依法適用企業破產程序的主體,即是否為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企業法人或者破產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其他組織;


  (3)受案法院對本案是否有管轄權,應根據破產法第三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確定;


  (4)申請文件是否符合《破產法》第八條的要求,即申請內容完整,相關證據齊全,法律文件齊全。在正式審查中,如果發現可以糾正的正式缺陷,法院可以責令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更正。


  2.實質性審查。實質性審查的目的是確定破產申請是否具有法律規定的破產申請的實質性條件,即債務人是否有破產原因。破產的存在是一個事實問題。這一事實的確定通常需要一個調查和證明的過程,只有在破產程序開始后才能進行。因此,破產案件受理階段的實質性審查是對表面事實的審查,即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債務人是否有破產法第二條或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理由(在債權人申請的情況下)。


  受理破產案件的實質性審查實行表面事實審查制度,有利于及時啟動破產程序,保護債務人的財產,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有利于企業的及時挽救。當然,在實踐中,不排除案件受理時的表面事實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也不排除案件受理后因情況變化而消除原有破產原因的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破產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可以適用于駁回破產申請并結束破產案件。


  人民法院對企業破產的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性審查。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您進行在線法律咨詢。我們將有專業法律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