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應當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等有效材料。仲裁機構應當審查仲裁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如仲裁協議、建筑合同糾紛的事實和理由,應當依法受理仲裁申請,確定開庭時間后審理仲裁裁決。
一.建筑合同糾紛仲裁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一方根據合同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依法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受理。
仲裁機構審查當事人申請后,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決定立案辦理仲裁手續。受理是仲裁程序的開始,是仲裁機構行使管轄權的標志。
3.開庭和裁決。
開庭是仲裁庭在雙方和其他仲裁參與者的參與下,對仲裁請求進行實體審判和裁決的活動。開庭是仲裁活動的實質性階段。其目的是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實質性裁決。裁決是仲裁審判的最終程序,一經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申請建筑合同糾紛仲裁的條件是什么?
(1)有仲裁協議;
(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三.可以撤銷建筑合同糾紛仲裁裁決的情形有哪些?
(一)無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不屬于仲裁協議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隱瞞足以影響公平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案件中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的。
四.不執行建筑合同糾紛仲裁裁決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是的,建筑合同糾紛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行力。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生效法律文件副本。
3.申請執行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擔權利的證明文件。
5.申請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或者仲裁協議。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執行。委托代理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書,由委托人簽字或者蓋章,說明委托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
7.應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證件。
建筑合同糾紛申請仲裁,主要要求需要仲裁協議,在仲裁申請中表明個人仲裁請求,仲裁庭受理建筑合同糾紛仲裁申請后,審判期沒有強制性規定,仲裁裁決不能上訴,有正當理由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