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司法解釋了托運人的權利是什么?
發布時間:
2022-08-16

  托運人在貨物運輸合同司法解釋中的權利主要包括: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承運人。.地點.把貨物運到目的地。有權有義務,這里托運人的義務是按照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貨物運輸合同司法解釋托運人的權利是什么?


  一、貨物運輸合同司法解釋了托運人的權利


  1.托運人權利: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承運人。.地點.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達地點或者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要求。但是,貨物必須在運至目的地前通知承運人,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給承運人所需的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和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包裝托運貨物,遵守危險品運輸的有關規定,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條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運輸要求合理。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1.承運人權利:托運人權利:.收貨人收取運雜費。收貨人不按時繳納或者不繳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的,承運人有權扣除貨物。如果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貨,承運人應及時聯系托運人,負責在規定期限內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超過規定期限仍不能交付的貨物;


  2.承運人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貨物到達。對托運貨物的安全負責,確保貨物不短缺、不損壞、不人為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貨物到達后,按規定期限保管;


  3.收貨人的權利:貨物運至指定地點后,有權憑證領取貨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要求變更到站或者變更收貨人,并簽訂變更協議;


  4.收貨人義務:收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貨并支付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


  5.綜上所述,貨物運輸合同中會有托運人和承運人。兩者都需要按照約定的方式承擔自己的義務,也可以依法實施自己的權利,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任何損失,但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協商好,只要合同確定,就會產生法律效力;


  6.貨物運輸合同主要是托運人與承運人討論的合同。在合同中,雙方都有自己的義務和權利。因此,在履行合同內容時,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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