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割涉外離婚的境外財產?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發布時間:
2022-08-11

  涉外婚姻離婚的,境外財產按照財產所在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分割。中國境內法律無權管轄涉及境外的財產。境內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何分割涉外離婚的境外財產?


  一、如何分割涉外離婚境外財產?


  1.境外婚姻離婚的,境外財產按財產所在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分割,境內法律無權管轄境外財產。


  2.境內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的,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我的結婚證


  3.雙方離婚協議由雙方共同簽署,協議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我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外婚姻離婚的,境外財產按照財產所在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分割。中國國內法律無權管轄涉及境外的財產。如果是國內財產,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面的按鈕咨詢或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