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工程施工有一定的進展,需要按規定支付工程款,但很多時候會有工程欠款,那么如何處理公司拖欠工程款呢?
一.如何處理公司拖欠工程款?
1.許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違反分包和非法分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員在起訴發包人時,應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被列為共同被告。這增加了獲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筑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的有效判決。當施工人員再次拖欠工程款時,他們往往會有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發包人發現自己的良心,然后錯過最好的訴訟時機。沒有法院的有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沒有法律依據。只有取得有效判決,才能通過法院采取強制措施。
3.建設工程優先賠償。依法建設人員可以在法定期限內主張優先賠償涉案工程,而非專業律師往往不知道或不合理使用本法。
4.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的財產申請主要是賬戶。雖然許多發包人的賬戶沒有錢,但如果賬戶不能使用,它將對其產生巨大的影響。賬戶被封存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如果法院調查發現發包人沒有執行能力,大多數施工人員(包括律師)將不再繼續處理或不知道如何處理,事實上,此時可以申請發包人破產,因為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在清算過程中發現股東是否違反公司法,一旦核實可以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我們也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的措施,以實現獲得項目資金的目的。
二.法律規定
《關于加強建設工程用工和工資支付管理的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建設工程工人工資的管理。
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報告.全額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后,應落實專人,督促督促,督促專人,督促工程款。.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核實施工單位,及時向施工工人員核實.全額發放工資。
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支付勞務分包企業勞務工程款時,只能向勞務分包企業支付,不得向不合格的個人承包商支付,不得以實物或證券的形式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與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應當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分包工程款。
施工單位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員工工資。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其余未結算.支付部分,按下列規定一次結算,并全額支付。
當年7月結算.支付上半年工資,次年1月結算.支付上年度全年工資。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職工工資。承擔工期不足一個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務的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任務完成后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實際工作量全額支付職工工資。工程停工.窩工期間職工工資的支付,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辦理。
施工單位不得拖欠工程款.結算糾紛.扣除或拖欠職工工資等原因。
施工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辦理終止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職工工資及相關費用。
總承包施工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施工單位報告.全額支付分包工程款,支付分包工程款后,應落實專人,督促,.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核實分包施工單位,及時向施工工人員核實.全額發放工資。
我們可以理解,項目欠款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對方可以用法律手段催款。拒不執行的,強制執行,法律有關規定。如有疑問,可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