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裝修合同產生的糾紛逐漸增多,大部分人因為裝修質量問題不滿引發糾紛。那么在裝修過程中產生糾紛該如何應對?浩云律所經濟案律師結合下面的一個咨詢案例,希望能給出一些切實的幫助。
魏先生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由裝修公司對魏先生的新房進行裝修。合同實際履行中,由于裝修公司使用劣質材料裝修,導致空氣異味濃重。劉先生認為是裝修導致空氣質量不達標,家人無法居住。魏先生咨詢能否解除裝修合同,拒付裝修款?
一、能否解除合同?
根據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裝修工程空氣質量不達標是否已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是能否行使合同解除權的關鍵。本案中,那么劉先生若想對已經完成的工程合同行使合同解除權,應當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工程質量不合格,二是承包人拒絕修復或已不能修復,且該兩個條件缺一不可。而適宜居住是履行裝修合同的目的之一,而裝修后房屋內空氣質量不達標表明裝修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第一個條件已經達成,但是第二個條件是否達成還不確定,劉先生應當通知對方進行修復,如果無法修復或者對方拒絕修復,那么劉先生可以解除合同。

二、劉先生能否拒付裝修款?
首先,若空氣質量無法修復或者對方拒絕修復,那么劉先生解除合同后就勿需支付工程款。其次,若本案裝修工程能夠通過空氣治理使室內空氣達標,合同目的是能夠實現的。那么,對方完成修復后,劉先生則不能拒付工程款。
三、劉先生該如何維權?
首先,劉先生應當申請司法鑒定中心對空氣質量不合格以及確定空氣污染系由裝修所導致作出鑒定;其次,通知對方是否對修復空氣質量進行回復;最后,結合鑒定結論以及對方的回復進行起訴要求對方承擔責任。